学校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切实搞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保卫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共同职责。针对本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内各重点要害部位所在的单位必须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责任到人,做到奖惩分明。各单位可以参照制订如下制度:
1、重点要害部位岗位责任制度;2、值班制度;3、机密文件的借阅制度;4、保密制度;5、防火防盗、危险物品使用与保管等制度。
二、各单位要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坚持依靠职工做好“四防”工作。
三、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四、机密重点单位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防止窃密、失密事件的发生。
五、各重点要害部位用人时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把好用人关。
六、校保卫部门应经常到各重点要害部位,协助和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重点防火部位要切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八、各重点要害部位应安装有自动报警设备,需要24小时值班的部位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九、招待所的管理,按照特种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住宿登记制度、值班制度。住宿人员随身携带的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十、加强食堂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法》,不购售腐烂变质食品。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操作间。
十一、校医院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防止各种医疗事故的发生。
十二、学校每年年终对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评估,对于做得好的单位应进行奖励;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追究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200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