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4级新生入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愿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外省新生(接省公安厅通知,本省户口一律不准迁入我校),需将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交到本人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汇总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2、做好宣传工作,尽快将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外省新生,
办理户口迁移资料上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30日
。
3、办理地址和联系人、电话:
文北校区办公楼一楼保卫处户籍室齐老师
新校区行政办公楼西配楼1楼105室郑老师
附:院系汇总格式,一式二份
XXX院系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证名单
张三、李四、王五:
共收( )名学生户口迁移证。
辅导员老师: (签名)
户籍室老师: (签名)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4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