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出(即户口迁移证)仅限以下三种途径:
1、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凭开给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办理
2、升学的录取学校
凭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办理
3、原籍
因各地政策不同,请同学们先向原籍派出所咨询当地的落户政策。学校户籍室只能办理“户口迁移证”, 除此之外,如原籍派出所另有特殊要求(通常是回原籍的报到证),则需同学们自行到其他部门先办理好,否则将导致不能落户。
原籍派出所不做要求的,本人凭身份证和毕业证即可办理。
注意:
1、凭以上证件可由他人代办。
2、户口迁移证从开具时起,有效期一个月。有报到时间限制的同学请提前告知,可适当延期。
3、不提供电话办理
保 卫 处
2016 年 6 月 12 日